住建部重拳出击!半年内连续撤销19家资格申请造假企业升级造假直接凉凉!
来源:e星体育    发布时间:2025-05-16 01:05:04

  住建部三个月之内连撤3家特级建企资质、11家一级建企资质、2家二级建企资质、2家甲级设计资质、1家甲级监理资质、对于业绩造假严重的处以三年不得再次申请的严厉处罚

  3月18日,住建部《建督撤字〔2025〕12号》因7项业绩不属实撤销了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特级等3项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

  2月20日,住建部《建督撤字〔2025〕10号》因业绩造假撤销了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特级等3项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

  2024年8月1日,住建部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公告(建督撤字〔2024〕59号、建督撤字〔2024〕67号)决定撤销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特级及其相应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的行政许可;因业绩不属实,决定撤销中环城乡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3月21日,住建部《建督罚字〔2025〕22号》因业绩不属实假撤销了四川协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一年不得再次申请

  3月21日,住建部《建督罚字〔2025〕16号》因业绩不属实假撤销了中兴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南隆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

  3月21日,住建部《建督撤字〔2025〕13号》因业绩不属实假撤销了安徽忆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

  3月21日,住建部《建督撤字〔2025〕14号》因业绩技术指标与实际不符撤销了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

  2月7日,住建部《建督罚字〔2025〕12号》因业绩不属实撤销了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月7日,住建部《建督撤字〔2025〕7号》因业绩不属实决定撤销旭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冶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共五项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

  2月7日,住建部《建督撤字〔2025〕9号》因虚假材料决定撤销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矿山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石油化学工业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共五项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

  2月7日,住建部《建督罚字〔2025〕10号》因业绩不存在决定撤销湖北江能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月7日,住建部《建督撤字〔2025〕8号》因8项业绩均不属实决定撤销武汉汉源既济电力有限公司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三年不得再次申请;

  1月23日,住建部《建督罚字〔2025〕6号》因业绩不属实决定撤销四川德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月23日,住建部《建督罚字〔2025〕8号》因业绩不存在决定撤销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3月21日,住建部《建督罚字〔2025〕15号》因业绩不属实决定撤销宜宾戎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六十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损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必然的联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